互助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5.01.2019  00:41










        为更好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1月14日上午,互助县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及社会各界群众通报了2018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海东市中院、互助县委、县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宣传部、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有关领导和同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了发布会,青海省电视台、青海法制报、海东时报、互助县电视等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由互助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贵鑫主持。

        发布会上,互助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星全鸿通报了2018年执行工作开展情况。2018年,互助县法院共办理各类执行案件1219件,执结1110件,结案率为91.1%,执行到位标的2837.61万元,执行案件收案数和结案数位列全市法院第一  。2018年9月初已接受了中科院第三方评估验收。为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互助县法院注重改革创新,2018年6月抽调中坚力量充实执行队伍,使执行局从原有8名干警充实为21人,配备3辆执行车辆,以3名员额法官为中心,成立执行团队,细化执行局内部工作职能,率先在海东市法院系统执行局内部设置“执行指挥中心”、“实施庭”、“裁决庭”的两庭一中心,制定相关工作规程和工作职责,实现流水线式的执行工作机制。同时,利用当事人节假日回家、清明祭祖、务工人员冬季返乡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  “剑指老赖”、“高原意志”、“寒剑出鞘”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3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结案件309件,标的额达1024万余元,拘传78人,拘留11人,成效显著。2018年10月在海东市中院的支持下,与保险公司签订执行救助保险合同,投入保费30万元,建立司法+保险机制,率先在青海省法院系统运用并推广司法保险机制,今年首次救助34案34人,发放救助资金19.9万元。

        互助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占菊通报了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自2016年6月开展试点工作以来,互助县法院在强化硬件建设,的同时,完善审判机制,先后制定完善了《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家事诉讼程序审判操作规程》等各类家事审判制度14项。推行立案温情提示书,财产申报制,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心理疏导师聘任制,离婚冷静期,离婚证明书,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2018年2月,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对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撑起了“保护伞”。  家事审判工作实现了“六个专门”,案件的审理贯穿了“六个方法”。此外,不断拓宽调解平台,加大家事案件“”的力度;改革创新,延伸家事审判“广”的功能,通过全方位的宣传,传递家事审判“”的能量。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年均审结家事案件1127件,占民商事结案的49%,其中离婚案件1027  件,占比91%。2018年我院共受理家事案件1176件,结案1157件,民商事案件中结案占比42%,结案率为98.38%,同比上升1.78个百分点,家事案件占比较去年减少9个百分点。其中调解584件,撤诉404件,调撤率为85.4%。全年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份,出具离婚冷静期通知书52件。

        互助县法院党组成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兰向阳通报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互助县法院强化责任担当,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立足审判职能,狠抓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员额法官承担审判任务,并由专人负责与扫黑办、公安、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工作协调,统一执法思想,有效扩大了打击力度和效果。截至目前,互助县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4件32人,分别为被告人吴有某等14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陈启某等7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一案。雷发某等7人抢劫、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一案。被告人李某等四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敲响了全省扫黑除恶第一槌,打掉了一批恶势力犯罪分子。在省法院向全省发布3起典型案例,其中互助县法院宣判的就有2起,扩大了涉恶案件宣判的社会效果。现已结案3件28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2  人,5至10年有期徒刑4  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22人。1件4人正在审理中。

        期间,新闻发言人就媒体及群众普遍关注的离婚冷静期的具体操作、司法+保险救助的具体涵义、对黑恶势力犯罪打击的重点有哪些等问题一一进行了回答。

        会后,召开执行款兑现大会,为84件案件的当事人发放案件款6597296.6元,解决申请人的生活困难,彰显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