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CPI上涨2.8%衣着类最高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2.07.2015  09:14

  青海新闻网讯 7月21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6月份,我省CPI同比上涨2.8%,涨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环比下降0.1%,低于全国平均涨幅0.1个百分点;1-6月份累计涨幅为2.9%,全省价格总水平总体运行平稳;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中,衣着类价格涨幅依然最高。

  据悉,上半年,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均呈上涨态势。其中,食品类价格平均上涨3.2%,衣着类价格平均上涨5.6%,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平均上涨4.5%,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2.2%,居住类价格上涨2.6%,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上涨0.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价格上涨1.5%,烟酒类价格上涨0.3%。

  在10个统计调查县(市、区)中,格尔木市累计涨幅最高,为4.7%;同仁县、西宁市、乐都区、德令哈市、平安区和共和县涨幅在2.6%-1.3%之间,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据介绍,上半年我省价格水平主要受以下几个方面影响:一是在上半年2.9%平均涨幅中,翘尾因素约为1.9个百分点,占总水平的66%,是价格涨幅较高的主要因素。二是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涨幅较高,在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同比涨幅中,衣着类和娱乐教育及文化用品类价格拉动总水平上涨1.2个百分点。三是个别地区价格指数偏高对全省平均水平影响较大,预计从8月份起,随着翘尾影响减小,全省价格涨幅将逐步收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