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节生活补贴发放困难群众

09.01.2015  12:06

  1月8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好全省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通知,决定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为全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两节”一次性生活补贴,补贴资金共计1.44亿元。
  据了解,我省已连续四年发放“两节”期间城乡困难群众生活补贴,此次城乡困难群众“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每人200元,重点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每人360元。省民政厅、财政厅要求各地高度重视“两节”期间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时间制订方案,认真审核补贴对象,规范发放程序,确保春节前将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同时,要求各地做好“两节”期间各项保障资金的发放工作,密切关注其他低收入人员的生活状况,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通过临时救助等方式予以解决,切实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安全越冬,顺心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