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28个专业获药物临床试验资格

13.12.2019  10:32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现场核查、资格审查,青海省第四人民医院获得肝炎、结核病2个专业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具有承担上述2个专业的药物临床试验的资格。至此,我省已有3家省级医疗机构28个专业获得药物临床试验资格。

  记者了解到,药物临床试验是新药上市前在人体进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科学评价过程,药物临床试验必须遵循伦理道德、科学性基本原则。为了保证药物临床过程的科学规范,数据准确可靠,并保证受试者的安全和权益,必须严格遵循《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确保药物临床试验(I到IV期)在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的机构中进行。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证书的获得,意味着在此就诊的患者有望第一时间免费使用国内外最新研发的治疗药物,将拥有最新治疗方案和免费治疗的权益。同时,更是一所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借助这个平台,通过与国内外同行间的交流与合作,将有利于培养优质科研人才、提高医院的综合技术能力和专业特色优势,提升同行交流间的声誉与地位,也将为国家的医疗健康产业进一步发展、新药的研发建立良好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