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爱卫会、卫生计生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体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
2016年4月是第28个全国爱国卫生月。为深入宣传贯彻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全面提高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有效防控寨卡病毒病、登革热及黄热病等重点传染病,根据全国爱卫办的统一部署,省爱卫会、省卫生计生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体育局、省总工会、共青团省委和省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28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灭蚊防病 健康你我
二、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各地、各单位要按照《青海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早部署、早动员、早落实、见实效”的原则,大力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以创建卫生城市(县城)、乡(镇)、村为抓手,以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乡村存量垃圾清理活动,建立村、镇环卫清扫保洁体系。组织机关干部、志愿者等,开展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曝露垃圾为主的统一行动,掀起新一轮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的热潮。切实抓好“门前三包”制度、卫生日制度和单位卫生保洁制度的监督落实工作,大力整治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市场秩序,确保市容市貌整洁美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和存量垃圾治理,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加快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全面治理,努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继续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为媒介传染病防控创造良好的卫生环境。随着气候变暖,病媒生物将进入孳生繁殖高峰时期,各地要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综合防控原则,按照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针,结合本地特点,根据病媒生物危害情况和病媒生物防制要求,组织开展一次病媒生物防制统一行动,原则上在4月9日(周六)组织开展“清洁家园、灭蚊防病”春季爱国卫生运动专题现场活动,形成区域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春季爱国卫生运动良好氛围。发挥街道、社区等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工作优势,发挥好各级疾控部门的监测、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作用,建立预测预警机制,落实防蚊灭蚊的环境治理措施,逐步推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市场化发展,确保使用有效、安全、低毒的消杀药品。同时,充分调动群众,开展家庭卫生大扫除,翻盆倒罐,清除室内和庭院积水,铲除蚊虫孳生地,有效预防和控制春夏季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 二) 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宣传教育和 文明健康知识传播。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全国爱卫办制定的《防蚊灭蚊宣传知识要点》(见附件),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宣传爱国卫生运动的内涵和意义,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爱国卫生运动的良好社会氛围。新闻单位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和作法,对脏乱差地区和突出问题进行曝光。各地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作用,拓展互联网、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平台,利用好街道、社区、公园、单位、公交站台等宣传阵地,以健康中国青海行和健康教育万里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和服务百姓健康等活动为载体,普及文明健康知识,重点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和寨卡病毒病、登革热、黄热病等蚊媒传染病防治要点,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引导群众积极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进全民健身运动。 各地要结合巩固提高卫生城镇创建以及健康城市建设等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正能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以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与宣传,倡导推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使广大群众养成健康的生活和行为习惯。卫生计生部门要通过提供限盐勺、控油壶等多种方式,促使群众改变不良饮食习惯,主动控油减盐,合理膳食。积极建设无烟学校、无烟单位等无烟环境,在公共场所张贴戒烟标识,引导群众主动戒烟。体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健身操(舞)、健步走、登山、太极拳(剑)、骑行、跳绳、踢毽、足球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简便易行的全民健身活动,倡导群众每天参与健身,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各级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学校等要积极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开展好工间、课间集中健身活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组织要发挥特色优势,组织职工、青年、妇女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切实提高群众文明健康素质。组织专家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传播健康知识,推广传统中医养生健身活动,努力提高城乡居民整体健康水平。为形成良好的活动声势,各地可结合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现场活动,在4月中旬组织开展一次“户外一天”春季全民健身活动,利用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组织开展群众性健步走、长跑、健身操等活动,引导群众走向户外,使不爱运动的人们动起来,愉悦身心,促进健康。
三、活动要求
(一)各地爱卫办要会同卫生计生、住建、体育、工会、团委和妇联等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明确各部门职责,及时下发活动通知和相关材料,邀请党委、政府领导带头,动员群众广泛参与,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施效果。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活动不搞形式,对措施得当、效果突出的地方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爱国卫生月活动情况和效果汇总报省爱卫办(文字材料包括纸质和电子版,图片并配文字说明)。
联系人:张文嫘
电话(传真):0971- 8244502
省爱卫会 省卫生计生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体育局
省总工会 共青团省
省妇联
2016年3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