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低保杜绝“关系保” 20773人申请低保被退回

11.11.2014  11:06

   新申请对象实行“逢进必核” 20773人申请低保被退回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今年以来,我省采取“大洗牌”的方式,核查新申请低保对象和已纳入低保对象。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对已纳入低保对象的核查清理。

  ●规范申请受理程序“关系保”无处藏身

  今年,民政部门改变了以往由村(居)委会直接受理低保申请的做法,实行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直接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明确乡镇是受理审核最低生活保障的责任主体,强化乡镇责任意识。还规定,县级民政部门在审批前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

  另外,改革现行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运行模式,取消农村低保指标控制,由各地区依据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将符合规定的农村牧区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截至目前,我省城乡低保对象共61.7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其中城市低保21.4万人,占城镇总人口8.7%;农村低保40.3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13.6%。

  ●明年起,低保绩效考核还有新规定

  从2013年起,全省组织开展城乡低保绩效考核,并且建立了低保工作经费奖补机制,省上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等因素安排对各地的奖补工作经费,不仅缓解了基层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还大大地调动了各地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明年起,绩效考核结果不仅与安排工作经费挂钩,还与城乡低保补助、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的分配挂钩。

  我省各级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就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制度落实、低保资金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健全低保投诉核查制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大责任追究和低保问题的查处力度,推动低保制度公平公正实施,切实减少和杜绝“拆户保”“错保”发生。去年以来,累计接待城乡低保信访案件126件,核查属实处理97件,上访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20773人新申请低保对象被退回

  今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省州县三级均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和机构,提前一年完成了民政部制定的“十二五”末全面建制的目标任务,并结合核对工作开展,采取“大洗牌”的方式,对新申请低保对象和已纳入低保对象全面核查,年底前,将全面完成对已纳入低保对象的核查清理。

  自核对工作开展以来,累计对2.1万户6.5万人新申请低保对象家庭进行了核查,其中6913户20773人不符合条件家庭退回了申请,核查率达到100%,全面实现新申请对象“逢进必核”。同时,核查已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14.3万户42.3万人,其中6428户21726人实行动态管理和清退。(莫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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