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妥善安置职工 积极降低社保成本(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信息第22期)

27.12.2016  11:03

 

妥善安置企业职工,关系到企业职工的民生,也影响着未来全面化解产能过剩企业的顺利推进,省人社部门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积极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在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安置和降低企业社保负担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妥善安置企业职工 。2016年,我省化解钢铁产能过剩企业1户(西宁特殊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分流安置职工650人,截至11月底,实际分流安置866人(转岗安置443人,内部退养42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33.2%;化解煤炭产能过剩企业2户(煤业集团鱼卡煤矿及红土坡煤矿),计划分流安置职工238人,截至11月底,实际分流安置238人(转岗安置230人,内部退养8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一是 落实《关于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做好职工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落实生活费补助、创业担保贷款、创业一次性奖励、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劳动密集型企业优惠政策等一系列政策资金,促进转岗就业;对离我省规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再就业有困难需要分流安置的人员,通过落实企业发放生活费、地市级政府指定机构代发生活费、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免缴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等政策,支持内部退养;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加强社会保障衔接、加强风险监控,确保了安置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是 积极开展“双创”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青海省第二届创业大赛、创业大讲堂、创业巡回成果展等系列活动;积极推进创业孵化基地、高校创业园、省级创业城市、创业型乡镇及社区建设,进一步弘扬了创业精神,掀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截至11月底,全省兑现首次创业补贴、创业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318万元。 三是 积极组织培训,降低企业要素成本。将“企业职工转业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园区企业用工培训”列入全省城乡劳动力技能培训重点项目,积极支持企业开展新招员工岗前培训、职工转业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全年组织在岗职工转业转岗和技能提升培训1.4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万人的140%;各园区企业组织培训0.8万人,达到企业新招员工总量的80%以上,直接补贴企业各项培训费用400万元。

二、降低企业社会保险费成本 一是 在贯彻落实2015年降费政策的基础上,再次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截至11月底,各项降费减轻企业负担3.05亿元。从2016年5月1日起,到2018年4月30日止,我省失业保险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的基础上再降低1个百分点至1%(单位费率由1.5%降低至0.5%,个人费率0.5%不作调整);工伤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在原基础上再降低0.15%;企业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在原基础上再降低0.1%。实现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1.76亿元;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降低企业成本0.53亿元;阶段性降低生育保险费率,降低企业成本0.76亿元。 二是 扩大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将企业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中的稳岗补贴政策,扩大到所有生产经营困难的参保企业,截至11月底,全省支付稳岗补贴1.63亿元,涉及参保企业1005户,职工人数22.73万人。 三是 实施养老保险费缓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及时办理养老保险费缓缴手续,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阶段性减轻企业负担37.84亿元。

 

 

 

 

 

(省人社厅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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