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制定《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26.04.2017  21:01
为进一步强化管党治党责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4月24日,省民宗委党组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从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机关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7个方面26项内容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求。 《意见》明确,要健全完善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机关党委要承担好直接责任,党支部要落实好具体责任。成立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担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小组。 《意见》强调,实行机关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党组书记负总责、机关党委书记具体抓、专职副书记抓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机关党建三级责任体系,形成机关工委领导、委党组发挥关键作用、各级党组织各负其责、党务干部履职尽责的机关党建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