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企业质量通报:电灶机电冶金产品合格率高

03.03.2016  08:34

  青海新闻网讯 “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在我省销售或生产的产品质量如何,是否能让消费者用得放心、安心?3月2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2015年省级监督抽查产品质量状况通报。结果显示,去年省级监督抽查516家企业生产的822批次产品,合格率为92.7%,检出6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3%。

  家用电器类,对西宁市14家企业生产的24批次电灶产品进行了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产品质量稳定。

  轻工产品中,对西宁市和海东市62家企业生产的199批次产品进行抽查,包括信封、太阳能光伏产品、金属家具、木质家具、防盗门、金银首饰等8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抽查发现9批次信封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信封纸反射率、红框对比度、红框框距、印制、监制记录等。2批次木质家具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甲醛释放量。

  纺织产品类中,对西宁市和海东市38家企业生产的43批次产品进行了抽查,包括电脑绣花帽、梳棉胎、绗缝被、学生校服、地毯和羊毛(绒)针织品6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1.6%。抽查发现1批次的绗缝被、1批次的学生校服、3批次的地毯产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分别是针迹密度和规格尺寸偏差率、拉链抗张强力和产品标签不符合标准要求。

  机电产品类,对西宁市9家企业生产的14批次电线电缆和低压成套开关设备2种产品进行了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产品质量稳定。

  冶金产品类,对西宁市和海东市23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硅铁和碳化硅2种产品进行了抽查,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0,产品质量稳定。

  能源产品类,对西宁市、海东市、海南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1家企业和81家加油站生产经销的160批次车用燃油产品进行了抽查,包括车用汽油、车用柴油和普通柴油3种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7.5%,抽查发现9批次车用汽油、2批次车用柴油、1批次普通柴油产品不合格,车用汽油的辛烷值、硫含量项目不合格,车用柴油的馏程、硫含量项目不合格,普通柴油的冷滤点项目不合格。

  针对年度抽查发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县质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