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一企一策制定整改措施

25.08.2014  12:07

  本报记者杨涛利伊犁报道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近日在州直范围内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并制定出台了《落实“两条铁律”建设美丽伊犁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围绕贯彻落实伊犁州党委关于环保工作“两条铁律”的要求。伊犁州副州长邵勇指出,伊犁州对州直存在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验先投、久拖不验、违法排污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80家工业企业、34家基础设施项目、两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制定了“一企一方案”整改措施,分类限期整改,对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将依法依规严惩,督促企业履行污染治理的主体法定义务。

  《方案》提出,各责任、督办单位要部门联动,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建设项目,各主管部门不得办理相关审批、许可或核准手续,不得提供建设生产用地、用电、用水。监察、经信、环保及住建等相关单位要适时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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