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协:休闲购物时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30.12.2015  18:57

   近期,省消费者协会受理了两起关于消费者在休闲购物时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投诉,一是消费者张女士带自己的小孙女在某商场儿童乐园玩乐时,因商场未完全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导致小孩右小腿骨折;二是消费者王女士在某商场购物时因商场卷起的地垫绊倒而导致随身佩戴的玉手镯被摔碎。两起投诉经省消协多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成功为消费者挽回损失共计两万多元。

  值此岁末两节期间,各大综合性商场都开启了岁末商品、游乐消费盛宴,多家购物商场还设立了儿童游乐场所,为家长和儿童提供休闲娱乐服务。在欢乐的节日消费气氛中,各种消费安全问题也层出不穷,为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青海省消费者协会特此温馨提示:

  消费者在休闲购物时,应做到“六个留意”:一要留意消费环境,注意商场的安全警示、告示牌;二要留意商场的消防安全出口;三要留意保管好随身物品;四要留意儿童乐园游乐设施是否具备安全合格检验标志、是否具备完善的安全保护措施;五要留意陪护、监管好未成年子女;六要留意保管好相关消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