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法院:学习借鉴优秀裁判文书 法理结合提高文书质量

07.01.2015  18:41

        2015年1月6日上午,城中法院组织民商事审判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宁民三初字第3号民事判决书及乔建院长对该判决书阅后感言。

          通看该判决书,其格式规范,语言准确,说理充分。首先,在双方诉辩主张部分,法官将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加以归纳提炼,准确地表述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在举证、质证、认证部分,详细列举出证据名称及当事人证明方向,准确表述当事人质证意见,然后在举证、质证基础上充分阐述了认证意见;在事实查明部分,全面准确地表述了案件的客观事实,言之有物,言之有据;在事实认证部分,依法展开论理,论理过程富有逻辑,说服性很强。学习中,大家都认为,该案系较为复杂的案件,在厘清案件事实及认定法律关系上都有一定的难度,但从该判决书中能够感受到承办法官思路清晰、重点突出,抓住了矛盾的症结。该判决书不仅体现了法官较高的办案能力,而且表现出法官良好的写作水平,此次学习收益匪浅。大家均表示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将该份判决书作为范本,不断学习,努力提高业务能力及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民事裁判文书,不仅是人民法院向社会公众展示司法公正的重要载体,而且是人民法院进行法制教育的生动教材。通过此次学习,法官们都充分认识到平时应加强对裁判文书写作能力的培养,严把文书质量关,除加强写作中遣词造句、准确使用标点符号等文字基本功外,还应在当事人双方诉辩意见的提炼、争议焦点的归纳、裁判文书说理部分的充分性和逻辑性,以及适用法律的准确性上下工夫,使我们的每一份裁判文书都经得起推敲,充分体现司法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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