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27.11.2014  03:10

11月24日,省总工会召开机关全体干部大会,传达学习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 

 

省委常委、省总工会党组书记、主席苏宁主持会议并讲话。

省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席郎国清传达会议精神并安排部署学习贯彻工作。 

 

苏宁同志指出,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是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战略部署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实施意见》对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战略目标作出了安排部署,内容明确具体,为工会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是一部推动依法治省、指领工会工作方向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工会组织要充分认识这次会议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关于这次会议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在学深悟透上下工夫,在联系实际上下功夫,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在创新工作上下功夫,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省委依法治省战略部署和治青理政目标在工会落地生根。

苏宁同志要求,认真学习省委《实施意见》,重点围绕“三个坚持”、“六个环节”和“五大领域”的法治建设,找准工会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要注重源头参与力度,要抓住立法协商,积极推动省人大加强有关工会工作法律法规的立法和司法解释工作,确保工会工作有法可依;要强化法治观念,摒弃“人治”思维,推进工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为准绳,确保工会工作有法必依;要完善监督检查机制,推动省人大、省政协加强对工会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执法监督和检查,把工会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

苏宁同志指出,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就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作出部署,工会必须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把“生态保护第一”作为立省之要,以生态文明的理念统领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工作重心转移,加快构建走向生态文明新时代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努力实现生态美好、经济发展、百姓富裕的有机统一。

苏宁同志强调,对工会而言,贯彻落实好骆惠宁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就是要切实把“生态保护第一”的理念贯穿于工会工作全过程,把生态建设作为做好工会工作的价值取向和基本遵循,找准工会发挥作用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着力点,贯彻落实好《青海省总工会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在生态保护与建设中发挥工会积极作用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统筹好“生态保护第一”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关系,在工会系统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的宣传教育,运用眼前的事、身边的事,引导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进一步深刻理解省委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充分认识保护好生态是青海最大的责任,也是最大的贡献,让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建设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打造大美青海“升级版”中做出更大贡献。

郎国清同志从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筑牢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和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群众基础;提高依法维权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法治工会建设;立足工会实际,组织动员广大职工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统筹兼顾,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与推进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四个方面对工会系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出具体安排。(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