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进行时:司法体制改革“蹄疾步稳”
作为司法体制改革首批试点省份之一,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设计得到中央政法委的高度评价,甚至给出了“要想学习和借鉴,西部省份看青海”的建议。随之,山西、黑龙江、贵州和四川纷纷派出“取经”团赴青交流。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现在的信访之路早已经不是先前的“大哭小闹”,随着我省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实施,信访问题已经慢慢回归到了法治的轨道上。
回应群众的新期待,让老百姓真真切切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司法公开之路越走越敞亮,让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司法体制改革先行探路
今年3月底,青海被中央确定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4项改革的6个试点省市之一,是试点地区中唯一的西部省份。
站在司法体制改革的最前沿,青海迎来的是机遇,也是挑战。和其他试点省市相比,青海集中了西部地区、民族地区、高原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所有特征,试点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多、更突出、更复杂。
今年4月份以来,省委政法委开展了为期5个多月的深入调研,制作印发了《青海省司法体制改革问卷调查》和《全省法院检察院基本情况统计表》,特别对我省少数民族地区的一些特殊性问题透彻了解,细化分析。同时,派专人赴上海、广东、湖北等试点省市学习考察,对搞好我省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一经确定,就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骆惠宁,省委副书记、省长郝鹏多次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对试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在前期调研中,省委政法委针对我省改革试点工作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围绕改革试点内容,稳妥有序推进了改革工作。根据试点方案涉及的重要内容,细化分解改革试点任务,研究制定单项方案。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精神,拟定了试点工作方案。经省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中央政法委并得到“成熟、全面、科学”的高度评价。
为了进一步检验方案的可行性,经过统筹考虑全省各地区实际情况和城市、农村、牧区的不同特点,确定在海东市、海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西宁市城西区、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果洛藏族自治州玛沁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待中央批准我省试点工作方案后,将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启动先行试点工作,先行试点工作为期半年。
涉法涉诉问题成功“破冰”
2013年,63岁的赵某结束了多年的上访生活,在信访救助制度的帮助下,他回归到不再奔波的生活中。
2014年,信访人冶某放弃了继续走信访之路的想法,懂得了公民对国家机关做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应当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依法维权的道理。
其实,赵某和冶某并不是生活中的个例,随着经济体制变革,社会结构变动,利益格局调整、思想观念变化,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诉讼渠道,诉讼与信访交织,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弃法转访”,出现和引发很多新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省委、省政府深刻地认识到,只有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切实把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才能从根本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尊重司法的良好氛围。
今年3月,我省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制定实施《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依法纳入法治化轨道。《意见》总体思路以逐步实现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法制化为目标,以完善信访制度,畅通群众信访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为抓手,改变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方式,把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由政法机关依法按程序处理,依法纠正执法差错,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
据统计,截至目前,省直政法部门制定了26个工作制度,今年上半年,各级党委政法委共登记涉法涉诉来访597件次,同比下降24.3%。各级政法机关共登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330件,同比上升21.4%;共受理案件634件,同比上升22.2%。各级检察机关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981件,同比上升31.9%;办理不服民事裁判申请监督案件157件,同比上升60.2%;办理不服行政裁判申请监督案件14件,同比上升40%。
省委政法委执法督查处处长史国鑫表示,这说明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问题的少了,选择司法程序解决问题的多了,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新机制、新格局正在形成。
同时,依法开展司法救助也是我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实施意见的五大工作机制之一。
今年5月,我省出台《青海省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对因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予以国家司法救助制度。
目前,省委政法委协调省财政厅拨付救助资金252万元,严格按照程序对102件案件132人展开司法救助。
阳光司法让正义看得见
3月25日,省高级法院和西宁中级法院组织首次全省法院庭审微博直播,这一举措为实现阳光司法打开了又一扇窗口。目前,各级法院共对10件案件庭审过程图文微博直播,关注量达到48万人次。
透明赢得公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
司法公开不只是一种工作姿态,其本质是努力实现司法审判的“公众化”,从而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把规则置于阳光下,让所有裁判都经得起公众的检验与评判。
我省从开始推行依法公开开庭审判案件开始,要求全省法院对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争取全部公开开庭审判。多年来,全省法院逐步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和渠道,全面实行立案、庭审、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判决理由、裁判文书、执行过程“八公开”,并将立案前调解、申诉听证、司法鉴定等程序也公开进行,公开开庭审判案件的比例平均达到80%,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也努力做到公开宣判。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高级法院积极探索司法改革机制创新,紧紧围绕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开,以公开促进公正,以公开立公信,不断满足群众的司法需求。
抓审判流程公开,充分发挥审判流程的服务功能;抓庭审过程公开,提高“数字法庭”系统的应用水平;抓裁判文书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抓执行信息公开,推进社会征信体系建设;抓信息化深度应用,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能力;抓双语教育培训,延伸拓展司法公开工作……这些充分体现司法公开或有助于司法公开的措施不断得以加强,让老百姓切切实实地体会到阳光司法让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改革,要的就是时间感。
改革,要的就是直面难题。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我省司法改革的各项议程启动实施以来,各地、各单位蹄疾步稳,不抢跑,不拖沓,既“破冰”又“探路”,正确、准确、有序、协调地推进改革。(幼 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