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持续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 公检法司系统公务员分类改革措施打破“综合管理大一统”模式

16.10.2019  13:43

  今年以来,我省围绕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和中央有关改革要求,以“提高质量、增强效能”为目标,积极深化公务员分类改革,公检法司系统公务员分类改革措施打破了原来的“综合管理大一统”模式,公务员科学化、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

  继续深化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今年,我省在按期完成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警员和警务技术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任务的基础上,按照中央要求,开展了监狱、戒毒场所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工作,截至6月底,符合条件的人员已全部完成职务套改,人民警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格局更加清晰。

  全力推进法院、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职务(职级)改革。今年,我省实施了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参照公安机关试行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改革和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职级设置管理两项改革任务,建立了员额法官、检察官,法官、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综合管理人员和司法警察等四个类别的公务员职务(职级)序列。截至8月底,全省法检系统各类别公务员套转工作已全面完成,使公务员管理工作进一步精细精准。

  稳慎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省委组织部把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作为深化分类改革的重要内容,制定印发了《青海省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举办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业务培训班,积极稳慎推进职级并行工作。今年8月底,我省批复了8个市州、60个省直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具体实施方案和职级设置方案,各地各单位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均已套转为相应职级,近期将接续开展职级首次晋升和二次晋升工作。通过职务与职级双轨并行,我省拓宽了职业发展空间,激励广大公务员担当作为、积极作为、有效作为。

  记者从省委组织部了解到,下一步,我省将严格按照中央规定,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按照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谋划好行政执法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改革,逐步实现公务员队伍分渠道发展、精细化管理、专业化建设。(何敏 青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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