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起公安(司法)类高校在青招生 7月2日结束 7月8日公布合格生源名单

17.06.2015  10:11

  记者昨日从省招办了解到,今年,公安(司法)类高校在青招生将于6月29日至7月2日进行。有9所公安及武警类高校在青招生。

  今年,在我省提前录取批次的公安(司法)普通高等学校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新疆警察学院、青海警官职业学院公安类专业、青海民族大学治安学专业。生源选拔将于6月29日至7月2日在西宁进行(6月29日至30日面试,7月1日体检,7月2日体能测试,如面试提前结束,体检将相应提前)。面试在青海警官职业学院进行(西宁市南山路建新巷22号),体能测试、体检地点另行通知。6月29日8时前,考生持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政审表、面试表和高考成绩单准时到指定地点集合。

  考生政审由考生所在中学、家长单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调查了解,做出政审结论。而生源选拔单位要对政审合格、达到院校录取批次分数线、填报了公安院校(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志愿的考生全部进行面试,并在7月7日22时前分招生院校上报合格生源名单,合格生源按照1比3比例确定。7月8日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为严肃招生纪律,加大对生源选拔和招生录取期间的纪律监察力度,确保生源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防违纪问题发生,切实保证考生公平竞争、公正录取。我省分设了四部举报电话:省招办: 0971—6304876省公安厅: 0971—8293069省司法厅: 0971—8247940省纪委驻教育厅监察组:0971-6312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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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我省将面向省内高中毕业生定向招录特殊公安专业人才19人,并委托有关公安院校进行特殊专业定向培养。

  此次定向招录的特殊人才培养院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培养国内安全保卫专业6人(理科、男、4人,文科、男、2人)和公安情报学专业(反恐怖方向)3人(理科、男生和女生各1人,文科、男、1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培养侦查学专业(技术侦察方向)2人(理科、男),新疆警察学院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8人(理科、男、4人,文科、男、4人)。要求2001年6月30日前出生,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并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有意向的考生应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提前录取批次,并填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内安全保卫专业、公安情报学专业(反恐怖方向)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技术侦察方向)或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未选择提前录取批次、未报考定向培养院校的考生,不得调剂到相关院校进行定向培养。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或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高考成绩需达到我省一本分数线;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高考成绩需达到我省二本分数线。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省公务员局在7月5日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待定。

  考生录取后在入学前,须与省公安厅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完成教学计划全部课程,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后,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查要求的,按学习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公务员岗位,并经省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同时,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在校期间主动放弃学业的学生或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学生,不得录用到其他党政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有关情况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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