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方案全面推行河长制

25.01.2018  02:20

行走在三江源头的通天河畔,徜徉在人烟密集的河湟之滨,漫步在瀚海戈壁的内陆河岸……一块块竖立在清流碧水两岸的河长公示牌分外引人注目,河道情况、河长姓名职务、联系部门、举报电话等信息赫然在目……一块块河长公示牌,不仅公示出了每一条河流的党委、政府守护责任人名单,也彰显出各级河长当好河流代言人,守护江河的使命与担当,也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畅通了渠道。

2017年,我省全面建立河长制,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已经建立。省城西宁更是发挥市场机制,开展河道管护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公开招标,选择专业化公司承担试点河段水域岸线巡查、水面漂浮物打捞、河道保洁等任务。购置无人机巡河,在部分河段设置河道管护意见箱,打造立体交叉监管模式。以“公安+城管”的警城联勤方式联合执法,保护成效明显。

随着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的落实和“河长制”的全面实施,湟水流域治理水污染工作明显提速。去年,完成西宁市建成区26条黑臭水体治理,完成全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并启动实施养殖企业关闭搬迁工作。沿湟流域污水处理厂基本实现一级A排放标准,完成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更新改造。

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我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列入青海省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19个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94.7%,较国家确定的84.2%的考核目标高出了10.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