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建立“4+9”创建工作体系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

19.07.2016  21:43

为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海西州从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建立“4+9”创建工作体系,用纵横交错的方式,保障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在横向,从州、县、乡、村(社)四个层面推进创建工作,做到全面覆盖。 州级层面 ,编制《海西州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将创建先进州纳入“2467”总体发展要求;制定《关于进一步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实施方案》,提出“13578”创建思路;制定《海西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推进方案》、12项先进州测评指标等,全面抓好顶层设计工作。 县级层面 ,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细化分解创建工作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以抓好工作落实为目标,提高创建工作执行力。 乡镇层面 ,以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应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大力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为重点,着力组织实施好各项重点任务。 村社层面 ,以宣传、动员、组织群众为首要任务,广泛开展以“民族团结进步”为主题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参与、支持创建工作,配合化解矛盾,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局面。
      在纵向,充分发挥州委、州政府相关部门、州军区等行业主管单位和领域牵头单位作用,制定全州宗教寺院、政法系统等9个创建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各行业和领域创建工作目标、措施、方法和时限要求,做到创建工作深入到底;组织人员到海北、西宁等地学习考察创建工作,开阔创建工作人员视野,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思路。组织开展全州创建工作“互观互检”现场观摩会,通过学习观摩、座谈交流、展示成果、现场点评等方式,形成学习先进、超越先进,竞相争优的良好态势;制定创建工作“九进”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全面推进“九进”活动,充分发挥家庭、村庄、社区、乡镇(街道)、机关、学校、企业、寺院、军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进一步分行业、分领域推进创建工作,以基层创建单位层层达标工作支撑先进州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