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寻找幸福指数的“靠谱”之路

29.04.2016  23:40

  又是五一石榴花盛开,劳动者自己的节日到来。

  既然过节,我们就应该尽量过得幸福些、开心些。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正在改革中探索前行,但是我们还是有理由、有根据找到“幸福元素”的。

  习近平总书记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既深深体现了今天中国人的理想,也深深反映了我们先人们不懈奋斗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中国梦是民族的梦,也是每个中国人的梦。只要我们紧密团结,万众一心,众志成城,为实现共同梦想而奋斗,实现梦想的力量就无比强大,我们每个人为实现自己梦想的努力就拥有广阔的空间。生活在我们伟大祖国和伟大时代的中国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与进步的机会。有梦想,有机会,有奋斗,一切美好的东西都能够创造出来。”寥寥数语,辩证地阐明了民族之梦与个人理想、国家富强与人民幸福、历史与现实、目标与途径的内在联系。中国梦的内涵,决定了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汇集13多亿人的智慧和力量,依靠全国人民的劳动和创造。因此说,全社会必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

  依靠劳动和创造来谋取幸福生活,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主张。劳动是贯穿于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核心概念之一。马克思主义认为,劳动是人的本质规定,人类社会区别于动物界的根本特征就是“劳动”,而且是创造性的劳动,因为人具有意识,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进行改造和创造,而动物只能依靠自己的本能去活动。劳动不仅创造了全部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且创造了人本身,原始人正是通过劳动进化为现代人的,现代人也是在劳动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马克思正是从分析异化劳动入手,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秘密,论证了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合理性,并且着眼于消除劳动异化现象来构思以新制度取代资本主义制度的目标、途径和方法。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地作为总劳动的构成部分存在着”,而且“除了自己的劳动,谁都不能提供其它任何东西”;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与高级阶段的主要差别之一,就是还实行等量劳动相交换;而“劳动已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则是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进入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的不可缺少的前提。马克思主义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就是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劳动者解放的学说。所以,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取向。

  中华民族是勤劳的民族。我们的历代先人在各种艰难困苦的环境中都能靠辛勤劳动生存和发展,使古老的中华文明经历无数次天灾人祸而绵延不绝,一再创造辉煌,走向伟大复兴。生活在异国他乡的中华儿女,也大多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艰苦创业,在当地脱颖而出。改革开放以来,亿万劳动者走遍千山万水,说尽千言万语,吃过千辛万苦,经历千难万险,在资源匮乏,产业低能的条件下,共同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走全民创业之路,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千百万劳动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以劳动的优势弥补了物质资源的劣势,并通过人的主观努力使各种生产要素得到优化配置和充分利用,促进了生产力大发展,创造了世人瞩目的“中国奇迹”。

  劳动为什么光荣?创造为什么伟大?说到底,就是因为只有劳动,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才能增加社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才能增强综合国力,才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民主参与需求和生态环境需求。我们的勤奋劳动和锐意创新,我们的每一项平凡劳动,都能使我们从所作出的贡献中获得幸福,靠诚实劳动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

  劳动光荣、创造伟大,还必将需要一些必要的制度保障。我国正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正在为所有的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为我们提供平等的劳动和创造更多的机会。同时,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税收调节制度等等都鼓励劳动和创造。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这是社会主义的基本分配原则。首先要体现在劳动与资本的分配关系上,体现在国家、企业与劳动者的分配关系上,逐步提高劳动者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保障劳动者都能靠诚实劳动过上幸福生活。在劳动者之间的分配关系上,要在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劳动的质和量的差别,鼓励创造性的劳动。同时对资源占用带来的收入,要尽量归还资源的主人——国家,消除这部分非劳动收入带来的不合理差距,并使国家能够有更加充足的财力提供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帮助困难群体,缩小公民的收入和财产差距,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还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一方面要鼓励各种公益性的劳动,增强社会创造活力,另一方面要努力完善社会管理的法律、制度、规范,努力使任何人都没有不劳而获的机会,坚决打击一切以损人利己、危害社会的方式获取财富的有害活动.

  幸福,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生活状态。追求幸福,是每个人的权利。什么是幸福?如何谋求幸福?不同的人会作出不同的理解、采取不同的手段。有的人把锦衣玉食当成一种幸福,满足于个人财富的积累和物质生活的富有;有的人把不劳而获当成一种幸福,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把个人幸福建立在他人劳动与奉献的基础之上;有的人为了谋求所谓幸福生活,不惜坑蒙拐骗、巧取豪夺,以侵犯他人利益乃至生命作为代价;有的人把幸福等同于权力+金钱,依仗手中权力谋求私利、“经营”幸福,以致陷入腐败泥潭不能自拔。如此种种行为,折射出狭隘的、腐朽的幸福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不仅与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背道而驰,而且根本背离了我们正在进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蕴含的幸福含义和幸福要求。

  劳动创造幸福,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最根本内涵。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辛勤的劳动改造客观世界,创造丰裕富足的物质生活和多姿多彩的精神生活,从而使自身得以不断发展和全面提升。劳动不仅创造了物质财富,而且“劳动创造了美”。

  劳动创造幸福,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一个怀揣“中国梦”的中国公民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中华民族是勤劳淳朴的民族。经过数千年的奋斗与磨炼,我们的民族铸就了许多优秀品质,其中最明显也是最重要的莫过于热爱劳动、勤奋劳动,以勤劳俭朴为荣、以不劳而获为耻。“黎明即起,洒扫庭除”,“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等等,绵绵不断、经久不衰、延续至今,成为今天全国各族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优秀品德。我们应传承、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热爱劳动,尊重劳动,用自己勤劳的双手、汗水与智慧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广大党员干部更应做靠劳动创造幸福生活的模范与表率,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今天我们的伟大梦想。把“中国梦”变为现实,没有什么捷径可走,只能靠我们勤奋劳动。

  世间没有一种美好生活,可以不经过辛勤劳动获得。再瑰丽的生活梦想,没有苦干实干,也只会成为空想。不管经济怎样发展,社会怎样进步,思想怎样改变,只要勤劳致富的观念不变,依靠劳动创造未来的核心价值不丢,我们的国家就能集聚起逆势上扬、顺势有为、乘势而上的底气和实力。让劳动创造给我们带来更加美丽的社会、带来更加美好幸福的未来、带来“中国梦”的实现。

  热爱劳动吧,唯此才是我们中华民族寻求幸福指数的“靠谱”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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