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湟源县大华镇:村财村用必须“五笔会签”

23.04.2015  10:51

  前不久,湟源县大华镇大华村干部带着几户村民来到镇政府,要求查询本村账目。原来,部分村民认为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是一本“糊涂账”,他们想搞清楚“这笔钱到底去哪儿了”。一看镇经管站账目,村民欣慰地说:“报销一笔账目要五笔会签,既使想私吞也办不到啊。”

  湟源县大华镇推行的“五笔会签”制度,就是在落实好“村财村用镇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村里的所有支出必须通过村民监督委员会审议关、村民理财小组监管关、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双审核关、政府负责人审核关和农村财务管理中心的审计关五个关口,在报销凭证上必须实行业务承办人签字、村监委会主任签字、村委会主任签字、村支部书记签字和镇经管站财务人员审核签字的“五笔会签”制度。

  同时,坚持做到不准各村“两委”班子负责人直接签批报销单据;不准村“两委”班子负责人或报账员直接掌握现金;不准村“两委”班子主要负责人个人擅自决定大额度资金的使用;不准各村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公款送礼。有效遏制了人情票据、关系票据和乱开支现象,提高了农村财务管理透明度,使村干部受到更为规范的制约和监督。今年以来,大华镇25个行政村减少了不规范报账业务6笔,涉及资金1.5万元;拒付不合理报账2笔,涉及资金7000元。

  得益于“五笔会签”制度的实行,去年以来,该镇反映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的信访比上年减少50%。实行“五笔会签”后,避免了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暗箱操作,减少了村干部之间的矛盾,“两委”班子互相信任,团结干事,腾出了更多的精力引导群众发展经济,基层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苏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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