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90后女子组织亲友特大贩毒案二审开庭

12.12.2015  01:18

海南90后女子郭某组织贩毒团伙,前男友汪某广东找货源,两兄弟郭某康、郭某飞频繁运输毒品由粤入琼,现男友王某强负责找下家销售,王某强家人、亲戚帮忙窝藏、转移毒品——今天,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家族式”贩卖、运输毒品案。

据指控,2012年初,郭某向其男友王某强提出共同贩卖毒品牟取暴利,经商议后二人决定从事毒品交易。郭某负责从深圳购买毒品运回海口,王某强负责将毒品贩卖给下线。二人陆续向汪某、曾某辉、庞某等人购买氯胺酮50000克、甲基苯丙胺片剂4850克、甲硝安定片剂等毒品,汪某、曾某辉则分别向张某龙、孙某华、余某登等人购买毒品,然后加价贩卖给王某强、郭某。按照郭某的指使,郭某康、郭某飞到深圳市向汪某、曾某辉收取毒品并将毒品带回海口市。

王某强、郭某在购得毒品后,将部分氯胺酮、甲基苯丙胺片剂、甲硝安定片剂等毒品进行物理混合后,加工成含甲基苯丙胺、氯胺酮成分的液体。随后,王某强直接将购得的氯胺酮、甲基苯丙胺片剂、甲硝安定片剂及加工成的含甲基苯丙胺、甲硝安定成分的液体毒品,贩卖给被告人曾某来、王某天及冯某师,或者指使王某天将毒品贩卖给冯某师、“古尾”“大个”“阿鹏”(均另案处理)等人。

2012年8月27日,海口警方根据王某强等人从事贩卖毒品活动的线索,在海口市龙昆南路某酒店抓获王某强、郭某、王某天、冯某师等人,并当场从王某强身上缴获氯胺酮约70克。公安机关又相继抓获被告人曾某来,当场缴获氯胺酮约239克、甲基苯丙胺7克等毒品。抓获转移毒品的屠某杰、王某宽、王某海,在海口市某酒店提取转移的氯胺酮约1683克、甲硝安定约127克。

郭某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在深圳抓获毒品货源“第一上线”的曾某辉、庞某。庞某到案后,配合公安机抓获负责运输的郭某康、郭某飞。此后,“第二毒源上线”汪某及“上线的上线”张某龙、孙某华、余某登相继到案。窝藏毒品的岱某梅被公安抓获,缴获氯胺酮约1495克。

今年7月20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王某强死刑,郭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郭某康无期徒刑,郭某飞有期徒刑十三年;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张某龙死刑,汪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曾某辉无期徒刑,孙某华无期徒刑,王某天无期徒刑,庞某有期徒刑十五年,曾某来有期徒刑九年七个月;以贩卖毒品罪和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余某登无期徒刑;以转移毒品罪判处屠某杰、王某宽、王某海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等有期徒刑;以窝藏毒品罪判处岱某梅有期徒刑三年。王某强等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海南省高院提出上诉。

据海南省高院法官介绍,该案是典型的家族式团伙贩毒犯罪:王某强和屠某杰系夫妻、王某强和郭某同居,郭某和郭某康、郭某飞是同胞兄妹,汪某是郭某的前男友,王某强与王某宽、王某海是亲戚关系。该案以家族关系为纽带,全家齐上阵,贩毒数量巨大,情节恶劣,社会危害性大,应当给予充分重视。

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本报海口12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