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命名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的公示

21.12.2017  11:16

  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大省建设,进一步调动全民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竞相创优的工作局面,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5〕16号)和《关于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创建活动“八进”的实施方案》(青办发〔2016〕20号)要求,经达标自验、逐级申报、考评验收,拟对通过验收的11个县(市、区、行委)命名为全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

  现将拟命名的地区向社会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如有意见建议,可在公示之日起5天内,通过来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省创建办反映。

   公示名单:

  西宁市城中区、城西区

  海东市循化县

  海西州都兰县、天峻县、大柴旦行委

  海南州兴海县、同德县

  玉树州囊谦县

  果洛州玛沁县

  黄南州尖扎县

  电话:0971—8482405

  传真:0971—8458222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址:西宁市七一路346号(邮编:810000)

  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西宁市考核命名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乡镇(街道)
为进一步推进先进乡镇(街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工作,西宁市创建办经实地考核验收、会议研究、媒体公示等程序,对考核达到创建标准的24个先进乡镇(街道)予以命名授牌,命名后西宁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乡镇(街道)达标率达91.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