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建议四级预警重污染天气 加强倡导性措施

09.05.2014  08:03
        环保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强化应急准备主要包括监测预警体系的建立和应急预案体系的完善。《指导意见》中建议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级别。在重污染天气预警工作中,各地应结合本地重污染天气情况和应急工作需要,确定不同等级的具体标准,并明确预警信息发布的程序和内容。
        发布蓝色预警时采取提示性和倡导性措施;关于黄色、橙色尤其是红色预警,要根据预警能力,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划分。
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王建军主持
  5月10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水利厅
12.68亿元财政资金支持全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我省集中力量推进一批全局性、战略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近日省财政厅下达资金12.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