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纪委小数据里的大文章

18.01.2016  11:06

   自去年11月10日大通县在全省率先开展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试点工作以来,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明显增强。促进纪律审查关口前移,问题线索处置方式大幅转变。

  “三种”方式约谈384人,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这次我们乡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中处于末位,主要原因在于我们乡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还不到位,党委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另一方面,乡上的专职纪委书记和副书记还没有完全做到专职,分管的工作过多,导致在监督执纪问责上的工作做得不够。”这是某乡党委书记被县委书记约谈后,在全乡会议上的讲话。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县委书记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一票否决”和末位的乡镇、部门“一把手”进行提醒约谈外,县、乡两级共提醒约谈干部232人。县纪委对134名新提拔和轮岗交流的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18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成案率上升33%,问题线索处置方式明显转变。全县各级党组织全面排查问题,共排查梳理出突出问题6类33个。各级纪检组织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33件,其中初步核实7件,占信访总量的35%;谈话函询13件,占信访总量的65%;立案6件,成案率达86%,比试点前增长33%。在问题线索处置上,纪检监察机关改变以往初步核实比例大、谈话函询比例小的现象,大幅提高谈话函询处置方式比例,提高初步核实精准度和案件核查成案率。针对梳理排查出的问题和线索,各级党委、纪委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了处置,其中,开展谈话谈心384人,谈话函询13人,进行纪律处分3人,组织处理3人,未发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行为。谈话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轻处分的处置比例较以往有了明显上升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