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基层统计法治工作

02.03.2017  13:06
   对于基层而言,做好统计法治工作可以全面系统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各级对统计调查工作的了解认知,营造良好的统计调查氛围和环境;可以让基层统计调查机构和人员充分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从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提升统计调查能力水平,提高数据质量。根据目前基层工作的实际情况,笔者就如何做好基层法治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开展基层法治工作的难点
  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建设有待加强。影响基层统计法治工作的根本在于统计基础薄弱,部分基层单位的统计机构职能仍不健全,统计人员数量少、任务重。部分个体私营经济经营方式灵活,多种业务混合经营,会计制度不健全,财务人员不稳定,报表无法准确反映企业经营活动,对于其报送的报表数据缺乏核查和执法检查依据。
  部分基层单位对统计调查工作重视程度低。目前部分民营企业对统计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于统计法治工作往往也置若罔闻,平时不学习,对统计法规制度概念模糊,在统计执法过程中应付差事,或对于执法人员的查询工作以工作忙、外地出差为借口反复拖延,或不做准备。对于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无理争辩,甚至抵触执法工作,对统计调查部门做出的处罚或“玩失踪”或明确拒绝执行。
  基层统计调查法治工作力量不足。由于基层统计调查人员少、工作任务重,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往往得不到保证,兼职法治工作人员不能将全部精力用在学习研究法治工作中,对统计违法行为的不定期检查和跟踪检查不能进行全面覆盖,只能对迟报和漏报等案源单位(企业)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更无法做到随时通过回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统计法治工作,缺乏创新和实质性突破。
  做好基层法治工作的建议
  为了做好基层法治工作,要通过教育引导、政策制约、执法检查等多种途径促使企业设立统计机构,明确统计人员,做到企业统计工作有人做、有人理和有人管。要努力提高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加大对基层统计站的硬件投入,努力提高统计水平。
  加强统计调查法治培训。加大对统计执法骨干的培训力度,组织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班,将《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列入学习主要内容,并对当前统计法治工作面临的形势、执法技能、方法和规范性问题进行重点分析讲解,对培训结果进行测试和考评。
    充分利用统计年报会,结合统计调查业务培训、统计工作会议等工作,采取以会代培的形式,组织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讲解《统计法》相关知识,增强统计调查人员的法治意识,提高统计调查执法能力,造就一支业务精通、执法规范、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统计法治队伍。
  对《统计法》和《统计条例》及其他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延伸到每位机关干部,强化统计环境,形成全体机关人员对统计调查工作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做好统计调查法治宣传工作需做好以下几点。
  一是把握宣传节点。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充分利用开展重大统计调查项目、实施重要统计改革等重大事件,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国统计开放日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日、修订日、实施日等重要时点,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全力提升统计法律法规的社会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调查工作的支持配合程度。
  二是利用宣传媒介。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网络和“两微一端”等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通过机关电子屏、展板、张贴海报、悬挂标语、电视台、微信平台、报刊等形式做到宣传工作长流水、不断线,把统计普法宣传贯穿于统计工作和统计执法检查全过程。
  三是突出宣传特色。要与时俱进,通过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弘扬法治精神,共建法治统计”为活动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真正做到把统计宣传工作扎实推进到各企业,实地进入企业加强对统计调查对象的宣传,掀起学法、守法的法治宣传热潮,促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共建法治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规范统计调查执法流程需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大数据审核力度。加强数据比对核实工作。加强统计数据质量的督查,定期和不定期地深入基层统计单位检查,以“四条红线”为准则,采取联合、交叉等执法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禁止代填代报和修改企业报表数据行为,严把数据源头关、联网直报关、数据审核关、台账管理关,提高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真正做到基本数据来源资料齐全,数出有据,实现基层统计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转变,依法提高统计能力、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
  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始终把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积极探索统计执法新方式、新领域。全面推广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认真研究联网直报环境下统计执法程序和调查取证方法等新课题。采取检查与调研相结合、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等方式,做到重点检查与常规检查相结合,适时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核查,使统计执法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营造和谐统计环境,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对各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对于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乃至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均属违法行为,要采取措施,抓住典型,严格按照各项统计调查法律法规严肃查处,让统计违法违纪者付出高成本,构筑起防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坚固堤坝,真正达到“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营造良好的统计工作氛围。
  三是规范统计执法流程。首先,要加强执法文书和案卷管理,认真执行立、结案报告和重要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备案制度,务求统计执法案卷更加规范化。其次,在重视统计执法检查的同时,还应高度重视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被检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完善规章制度,改进统计工作,形成长效机制。通过回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为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提高统计服务水平打下坚实基础。最后,要按照执法与教育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原则,加强对统计人员执行统计法的普法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自觉性。抓好执法回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增进被检查对象对统计执法的理解,加强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法守法的普法宣传,巩固执法检查成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促进统计执法部门与被检查对象的和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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