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用餐者饮食安全 我省将规范管理家庭式餐馆

15.11.2015  13:01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联合我省多部门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家庭式餐馆(私房菜)进行规范管理的意见》。该《意见》将重点解决家庭式餐馆地址不详、未取得相关证照、无照经营;不配备消防安全设施、油烟污染;扰民、扰乱社会治安等其他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非法食用来源不明食品、食品原料及野生动植物行为;餐厨废弃物处置不规范等行为。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家庭式餐馆在我省许多社区、城乡结合部快速发展。针对当前家庭式餐馆存在的经营场所隐蔽、无证经营、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明、食品添加剂使用不规范、非法食用来源不明、食用野生动植物、消费维权难、监管难度大等问题,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林业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出台了该《意见》,要求各部门按其职责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严格监督、广泛宣传,通过规范管理工作,使家庭式餐馆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自律意识显著增强,降低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证用餐者的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