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树州治多县贡萨寺五项措施促进寺院财务民主管理

13.09.2017  15:37

近年来,玉树州治多县贡萨寺通过加强寺院内部管理,实施五项措施,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逐步实现由传统向现代民主管理转变。

一是做到财务专人负责。 寺院财务管理工作由寺院民管会成员兼任,会计和出纳由专人担任,职权划分和相互监督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要求,设置财务账目,做到账物、帐证、帐卡相符。 二是做到财务制度落实。 建立完善和落实财务各项制度,有效遏制了寺院民管会财务状况混乱、收支情况不明等问题,寺院财务开支实现多方监督,从源头上铲除了民管会成员违法违纪现象滋生的土壤,促进了民管会班子团结,拉近了班子与僧侣的距离。 三是做到财务规范。 寺院财务做到所有收入集中管控、统一划拨,资金有效使用、追求效率、厉行节约、精打细算,寺院的各项支出发挥了最大效果,提高了寺院公信力,树立了良好社会声誉。 四是做到财务联签制度。 针对寺院财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寺院财务支出全面实现联审联签制度。凡是经财务支出的必须由寺院民管会副主任以上负责人联合审批并签字,未经联审联签的支出单据一律拒绝入账。 五是做到财务公开透明。 寺院财务实行“4+2”模式向社会各界公开。即寺院每季度定期召开寺院僧侣集体会议,面对面及时向僧人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寺院每年年底将财务向上级统战民宗部门和信教群众公开。凡是有疑问的内容和事项,民管会从各环节经手的情况及时解答,并收集、反馈意见建议,对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的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