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今年推行

13.01.2016  11:50
  1月12日,记者从全省发展和改革工作系统价格有关专题会上获悉,2016年,按照国家总体部署,我省将继续推进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力争上半年全面完成居民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改革。

  2016年是深入推进价格改革的重要一年,我省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上的部署,继续加强价格调控,深入推进价格改革,包括配合做好输配电价改革相关工作,全面建立居民用气、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力争在上半年全部完成,全面完成非居民用气价格调整,疏导价格矛盾。根据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相关市、州要对本地区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的输配气价格进行成本监审,掌握底数,为天然气价格市场化奠定基础,要建立天然气门站价格与销售价格、集中供暖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与集中供暖价格联动机制,提高价格调整的灵活性。另外,各市州要统筹计划,按照国家要求,结合当地实际,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西宁市、海东市要在10月前调整到位,其他地区要在年底前全部完成,要加快公路客运价格改革,完善公路客运价格形成机制。

  据悉,今年我省还将进一步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服务价格,再下放、移交一批定价权限,尽快制定公布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和涉企服务收费目录清单,适时降低一批收费标准,不断规范收费行为,减轻社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