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最美青海人”评选表彰活动启动

01.09.2015  10:41

   (本网记者 马振龙 报道)为进一步深化“文明青海”建设活动,根据省文明委年度工作部署,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文明办联合主办,青海新闻网、青海日报、青海广播电视台、西海都市报、西宁晚报、西宁电视台协办,于今年下半年举办第二届“最美青海人”评选表彰活动。

  第二届“最美青海人”评选的基本要求是,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评选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和民族团结六类,在以上六个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我省公民或在我省创业发展的公民,不分性别、民族、职业等,其事迹令人感动,群众认可度高,均可参与“最美青海人”推荐评选。“最美青海人”候选人重点从各行各业干部群众中推荐评选,品学兼优的未成年人也可作为候选人。每名候选人只参加一种类别的评选,往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青海好人”、“最美青海人”不再推荐为候选人。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市州和省直机关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推荐候选人。西宁市、海东市可推荐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民族团结每类各3名候选人,六类共18名候选人;其它各州、省直机关、省军区和武警青海总队可推荐每类各2名候选人,六类共12名候选人。

  评选活动通过层层筛选、优中选优,由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确定50名候选人初步人选并进行公示和群众投票,选出事迹突出、得票较多、群众公认的25名正式候选人提交省评选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原则上助人为乐、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民族团结类各表彰2名,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类各表彰1名,共表彰10名“最美青海人”。其余10名正式候选人授予“最美青海人”提名奖。

  本次评选采取地区推荐、媒体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共分为推荐遴选、审核初评、公示投票、确定人选和颁奖表彰五个阶段。评选从8月下旬开始到11月初结束。11月上中旬,组委会将举办本年度“最美青海人”颁奖表彰典礼,隆重表彰评选出的“最美青海人”,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及奖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