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区60岁失地农民可领养老金

28.08.2014  11:29
      为了解决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和长远生计问题,8月27日上午,城东区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东区失地农民生活保障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按规定,由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施统一征收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具有东区常住户籍,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人均剩余耕地不足0.3亩,且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 (不含在校学生)均在参保范围。失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政府对失地农民每人补贴标准为8991元,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参保的失地农民年满60岁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为215.61元,政府每月补贴基础养老金120元,合并新农保基础养老金115元,每月能领取养老金450.61元。
      下一步,该区将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稳步推进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把这项工作真正办成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的“惠民工程”,办成农民群众真心欢迎的“民心工程”,让广大农民群众共同享受社会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