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经济研究院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公示及体检工作安排的通知

11.08.2018  06:24

各位考生:

  根据《2018年青海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18年青海经济研究院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18年8月10日至16日。并就体检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体检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星期二),请考生于体检当天上午8:00前携带身份证到青海经济研究院(西宁市新宁路14号国家电网综合大楼)报到,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体检,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凡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原则上应更换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它符合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递补原则

  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将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检须知

  为了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考生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复查一次,复查费用由本人自理。

  2、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体检当日早上需空服禁止进食饮水。采血、留尿、B超检查结束后可食用一些食品。

  5、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勿做X光检查,其体检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6、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对受检者的招聘造成影响。

  7、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考生看到本通知后,于8月20日前尽快与青海经济研究院联系确认,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与考生联系。

  联系电话: 0971—6305910

  附件:2018年青海经济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青海经济研究院

2018年8月10日

 

 

附表:        2018年青海经济研究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核聘用岗位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招考单位

职位名称

招聘方式

招考人数

总成绩

名次

备注

1

孙立琼

622301199009022689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3111002-青海经济研究院研究人员[63111002]

考核聘用

4

77.28

1

进入体检

2

张子彤

630102198806020812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3111002-青海经济研究院研究人员[63111002]

考核聘用

4

68.08

2

进入体检

3

蒲泽芸

632123199306010026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3111002-青海经济研究院研究人员[63111002]

考核聘用

4

66.52

3

进入体检

4

张星楠

630104199012062532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63111002-青海经济研究院研究人员[63111002]

考核聘用

4

63.60

4

进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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