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组织开展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01.09.2014  12:20

   

根据省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文件要求,海北州对加强酒类质量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州政府主管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各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扎实开展酒类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全州酒类产品质量安全。

海北州各级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工商部门严查流通环节,突出四项重点: 一是 严把酒类等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辖区酒类等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坚持先证后照,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对提交手续不全和卫生状况等达不到生产经营条件的业户一律不核准许可,对前置审批手续即将到期的业户及时进行预警,对已到期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坚决取缔无证无照酒类产品销售的违法行为。 二是 突出以酒类产品批发点为检查重点。将食品网格化管理制度引入到酒类产品市场监管,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属地管理、管片人员具体管理和经营业户的经营责任,督促指导酒类等食品经营业户建立完善进货质量查验、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等制度,严查各批发点是否认真建立了购销货台帐,提高巡查频率,加大监管力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侵权酒类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是 突出以各大商场、超市为检查重点。积极督促业主自查自纠,保证商场、超市无劣质及假冒侵权酒类产品出售。同时,采取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市场巡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的办法,以超市、集贸市场和餐饮场所等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酒类产品等食品的违法行为,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是 突出以农村牧区集贸市场及农村食杂店为检查重点。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牧区集贸市场上酒类产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防假冒侵权及劣质酒类产品流向消费意识相对薄弱的农村牧区市场。食药部门严查餐饮服务环节。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酒类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切实加强酒类产品采购管理,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验收制度。重点检查了采购、销售和使用来源不明、超过保质期限和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行为。质监部门严查酒类生产环节。质监部门严把酒类生产许可,全面检查生产企业原料采储、生产记录、出厂检验、生产环境条件等,重点检查生产企业是否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我州酒类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43人(次),检查经营户1542户,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工商部门查处假冒互助系列酒案件5起,案值3.84万元,罚没款0.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