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直部门去年决算今“见光”包括三公经费
含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 公众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所有资料
按照要求,10月17日除涉密部门和涉密事项外,所有市直预算部门都应按要求统一公开2013年度部门决算,当中包括三公经费以及新增的非税收入和会议费决算。昨日广州市财政局就预决算数据、区部门决算公开等问题进行释疑。
一站式查阅更方便
9月30日,广州市财政局印发通知,要求除涉密部门和涉密事项内容外,所有市直预算部门在10月17日,均应按照要求统一在本部门公众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或报刊等其他媒体公开本部门的2013年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这意味着41个政府部门、26个直属机构、42个人大政协等非政府序列机构共109个市直预算部门都将在今天公开部门决算。
如涉及国家秘密的部门,也须依法将非涉密事项内容予以公开;如为涉密事项不能公开的,需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依据报广州市财政局备案。
这次为方便公众网上查找及阅读,广州市财政局表示会将已公开部门决算信息的网站链接地址提供给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编辑部,这样公众可以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查阅市直各部门的全部公开资料,省去在网上搜索的麻烦。
部门预算数据≠部门决算数据
市财政局还解释了为何公开的部分决算数据会与年初预算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主要原因是部门预算只是本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支出,而部门决算数据包括了年初部门预算安排、年终追加安排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等。
市财政局解释,年终预算调整,包括经上级机关同意实施的预算调整或年终追加、取消工作任务,导致调增、调减预算资金等。此外,年初预算与年终决算口径也不统一。如:公共专项预算列入了负责资金管理的部门,由资金管理部门按照程序分配到具体使用单位,但决算则列入了具体使用单位,这就使预算和决算编制的口径不一致。中央、省转移支付到广州市本级的资金,有的因具体用途、金额不确定,未列入本级部门预算中,实际支出时由使用单位列入部门决算范围。
区部门三公及会议费公开要按市范本执行
对于区(县级市)部门决算的公开问题,市财政局表示,为做好2013年度各区(县级市)的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已向各区(县级市)财政局印发了相关通知,明确了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间、公开格式和内容,强调要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并要求规范统一,公开内容和格式可参考市本级的版本执行,其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信息的公开内容和格式必须严格按照市本级的版本执行。
按相关规定,区部门决算(含“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决算)须由各级政府提交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后,由财政部门批复本级各部门之后二十日内,再由各部门向社会公开部门决算。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对其管辖地区政府部门(直属单位)、街道(镇)部门决算公开负有监督管理责任。(文/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才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