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农技特岗)服务人员生活费补贴标准调整提高 平均增幅630元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11.05.2016  07:51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大学生基层服务项目人均生活费标准并统一社保缴费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提高我省“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生活费补贴标准。此次调整是我省“三支一扶”(农技特岗)计划实施以来增幅最大的一次,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的关心和爱护,为我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稳步实施提供政策支持。

  据悉,今年年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精神,会同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团省委,积极调研、沟通协商,并报请省政府同意,确定调整提高方案。按照统一政策标准,体现地区差异的原则,平均增幅为630元,在岗期间统一购买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新的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通知》旨在提高青海省“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在岗期间生活待遇,帮助广大“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实现自我锻炼成长,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

  下一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在广泛宣传调整后新政策的同时,及时指导各市(州)、县(区)按照《通知》内容和时限要求抓好工作落实,为广大“三支一扶”(农技特岗)高校毕业生在岗服务、实现自我锻炼成长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