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安排部署全省2018年道路春运工作

26.01.2018  00:51
    1月22日,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召开全省2018年道路春运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了刘小明副部长在全国2018年春运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就全省道路春运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道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永祥代表省厅与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订了《2018年道路春运安全责任书》,并从充分认识做好新时代道路春运工作的重要意义、抓好春运安全工作、切实增强运输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运输服务品质、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五个方面对2018年道路春运工作提出了要求。各市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厅属相关单位、重点道路运输企业和厅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为切实做好我省春运期间道路运输组织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道路春运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道路春运工作的通知》,对全省2018年道路春运工作做出了具体安排部署, 一是 成立了由厅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道路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二是 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和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详细的春运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确保圆满完成春运工作各项任务。 三是 要求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及“三个必须”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以及各级领导责任落实,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责任体系。 四是 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管理制度、从业人员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加强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和车辆技术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责任。汽车客运站要切实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制管理要求。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汽车企业要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提升驾驶员应急处置能力。 五是 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切实做好客流预测和运力组织,强化农村客运管理,更好的服务旅客出行。同时,要组织好塔尔寺灯节等大型群众活动期间的旅客运输工作,保障运输安全及秩序良好。 六是 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服务标准和要求,加强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的巡查和养护;加强收费站管理,继续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设施设备、改善就餐、住宿、入厕、车辆维修等服务条件,为车辆和旅客提供安全、周到、人性化的服务。 七是 要求各级交通部门要加强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与气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进一步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加强信用建设,大力倡导文明出行,加大对客运站、补票点等地的监督、巡查力度,依法严格查处站外揽客、倒客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八是 要求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开展“情满旅途”活动、青年志愿者“暖冬行动”和“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固化便民服务措施,努力为旅客提供更多便民惠民服务。 九是 要求各地要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发挥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28”的作用,提升交通运输服务监督、业务投诉、信息咨询、意见受理等服务效率和质量,及时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针对我省春运结束后一段时间仍处于农民工出门务工和学生返校客流高峰的实际情况,省交通运输厅要求3月31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继续严格按照春运工作要求做好运输组织保障、安全监管和提升运输服务水平等工作。为全省人民欢度春节和即将召开的全省、全国“两会”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2018年春运从2月1日开始3月12日结束,共计40天;春运期间,预计我省道路旅客发送量将达到600万人次,与2017年同期基本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