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慈善监委副主任:慈善并非是从左手到右手

08.10.2014  22:24
核心提示:  慈善并非是“从左手到右手”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慈监委副主任委员陈舒专访  法治周末记者 汲东野  陈舒是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慈监委)的副主任委员,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广州

  慈善并非是“从左手到右手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慈监委副主任委员陈舒专访

  法治周末记者 汲东野

  陈舒是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慈监委)的副主任委员,也是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杂志主编、原广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作为慈监委委员的她曾多次前往广州市各个慈善组织,调研其运作情况。在今年3月的人大代表会议上,她还提交了一份关于《扶持慈善组织调整税收政策的建议案》。

  法治周末记者对陈舒担任慈监委委员后的感受进行了专访。

  法治周末:在慈监委工作的过程中,你感受最深的是什么?

  陈舒:我参与慈监委的工作,是义务的。但我觉得,慈监委的工作对人大代表履职有很大的帮助。因为这份工作让我对民间慈善组织的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尤其,对于民间慈善组织做慈善的爱心和艰辛,我感受很深。

  法治周末:能否举个具体的例子?

  陈舒:广州一家做了十年以上的慈善组织,专门做助学。他们是会员制,通过募捐的形式开展助学。我曾去他们那里开过座谈会。

  他们的会员单位赞助给他们一间办公室,在一个楼梯下面。目前,他们的助学范围已经从广东延伸到甘肃、广西等地。在调研过程中,我感觉到他们很不容易。

  我为什么提出建议要进行慈善组织的税收政策调整,是因为在调研中感觉到有两个问题。

  一个是关于慈善组织本身的税收优惠。慈善组织需要申请税收优惠。尽管申请税收优惠的环境比以前有很大的进步,但还不是很便利。

  比如,申请免税的基本条件中就有一条。要先运作3年,有了记录之后,才能申请免税待遇。慈善组织能先熬3年,拿业绩出来就已经很不容易。

  很多人认为,慈善很简单,捐款的人把钱给了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就应该像中转站一样。但是,慈善组织本身是需要有管理费的,社工也需要专业人士,而专业人士也是需要发工资的。慈善并不是单纯靠热情。

  现在很多人的认识有误区,似乎慈善组织用了用于管理的费用就像贪污似的,这本身是有问题的。

  另外,慈善组织收到钱之后,如果当年用不出去,似乎就产生了利润,出现了所得。这也是有问题的,因为进而就会产生所得税。

  但是慈善并不是“从左手到右手”。慈善组织本身也有成长壮大的问题,不能一拿到钱就用光。

  法治周末:你前面提到那家慈善组织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么?

  陈舒:他们基本上就是“从左手到右手”。现在,他们的内部管理不敢用钱,帮他们做事的工作人员都是会员单位里的人。所以,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要到他们的会员单位拿工资。这也是希望通过这些会员单位来解决他们的税收问题。这个就是有问题的。

  这样一来,(慈善)社团就不规范了。员工的劳工关系是在会员单位,也就是说凝聚力不是在社团,而是在会员单位,他们等于是跑到社团打零工。其实,这些问题都是税收管理制度造成的。

  这也是我调研中发现的一些共性。

  法治周末:据你了解,建议案提交后有何反响?

  陈舒:已经有了财政部答复,他们正在研究怎样制定政策的问题。

  现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也已启动慈善事业法立法工作。民政部门也正在有序开展公益慈善类组织直接登记,并加强规范管理。

  应该说,国家层面已经动起来了,开始考虑要怎样解决这些问题。

  法治周末:你认为,慈监委成立之后,为广州的慈善环境带来了怎样的影响?

  陈舒:广州是一个市民社会,慈善组织的开放度和活跃程度比较高。

  对于慈善组织来说,最基础的还是透明度的问题。所以,对于透明度的监督,也是我们慈监委监督活动的主要工作之一。

  现在之所以出现很多问题,理念的冲突是一个方面。但首先募捐还是需要透明。我觉得,到年底前,在透明度监督方面应该会有一些成果。

  (原标题:慈善并非是“从左手到右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