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廊坊市地税局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取得成效

08.10.2015  10:38
      今年以来,河北省廊坊市地税局积极应对经济税收复杂严峻形势,狠抓组织收入,强化挖潜增收,实现了税收持续稳定增长。截至9月25日,全市地税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224.75亿元,同比增收30.11亿元,增长15.47%,完成省分计划的100.33%,税收收入总量、增量、增幅、进度四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

  一、强化税收分析,牢牢把握主动权

  建立市、县、分局三级月度分析制度,认真研判经济环境、政策变化情况,准确预测税收形势,强化收入进度管理,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预见性。

  一是完善税收分析机制。制定《税收分析管理办法》,与财政、国税和统计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建立全市统一的税收分析指标体系和方法体系,制作税收分析模型,运用对比分析、因素分析、数理统计分析等专业方法,提高税收分析工作效率。二是定期开展各类分析。区分地区、税收、行业等开展宏观及微观税负分析;根据收入总体情况、特点和形势进行月收入进度分析;根据重点税种增减收因素开展单税种分析;根据税源特点、政策调整、关联数据等进行专题分析、政策效应分析、税收关联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提高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共撰写月度分析5篇、季度分析2篇、专题分析8篇,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5次对专题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充分发挥了以税资政作用。三是加强税收收入预测。认真研判经济形势、政策变化、市场发展情况,从分局、县局到市局逐级按旬预测当月税收收入,在此基础上预测季度、半年及全年税收完成情况。定期召开税收收入预测工作交流会,分析税收增减因素及预测方法差异,提高税收分析人员的业务技能,把握组织收入的主动权。1-9月,平均预测准确率达到94.43%,比上年同期提高6个百分点。

  二、开展拉网清查,深入挖潜增收

  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开展挖潜增收攻坚专项行动,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进行拉网式清查,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税收,全面提高征管质效和税收质量。

  一是强化行业税收管理。开展重点行业发票专项检查,查出违法发票170份,入库税款749万元,查处发票举报案件15件,查补149万元;对重点税源、建安、房地产业、住宿业实施风险监控,市、县两级共监控风险纳税人357户,评估税款3.6亿元;组织营业税纳税人开展税款清理自查工作,全市共有1366户营业税纳税人进行自查,入库税款7.2亿元;开展建筑业、房地产业重点稽查,全市大口径检查140户,组织入库2.2亿元。二是强化单税种管控。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源进行调查,掌握税源底数,归纳行业检查要点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税款清查,累计入库营业税87.02亿元,同比增长19.16%;印制土地增值税政策解读,指导基层全流程控管房地产项目,对符合条件的166个项目开展土地增值税税清算,共入库土地增值税35.66亿元,同比增收28.62%;强化企业所得税汇缴管理,对上年度入库100万元以上重点纳税人预缴税款情况进行核实,共入库企业所得税37.82亿元,同比增长28.78%。三是强化综合治税促收。争取国土部门支持,开展涉地税收一体化管理,核查宗地347块,补缴城镇土地使用税6000余万元;加强与房管部门配合,做好存量房管理,全市累计评估增加税款4000余万元。

  三、积极探索“互联网+服务”,提高办税质效

  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加强新技术手段应用,积极探索“互联网+服务”,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组织收入工作助力。

  一是“互联网+办税”。增设使用二维码扫描、指纹识别、网报一体机等智能化办税设施,提升纳税服务科技含量。全面推广网上办税服务,研发手机APP预约叫号系统,通过手机客户端发布服务通知、进行政策公告、接受纳税人预约。推广“e税通”掌上办税系统和挂机短信提醒系统,拓展业务办理渠道,实现纳税人随时、随地网上办税、移动办税。二是“互联网+宣传”。加强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税企QQ群应用,开展“无微不至”宣传,及时推送涉税信息,重点宣传群众普遍关注的民生政策、税收核心业务和纳税服务工作,及时发布热点政策,实时解答办税流程、沟通服务需求。三是“互联网+监督”。在办税大厅引入电子服务评价器,通过互联网平台开展纳税服务需求和满意度调查,督促税务干部提高服务质量。

  四、推进绩效管理,推动工作落实

  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加强督导和绩效考核,推动组织收入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平台督办。将挖潜增收攻坚行动所包括的5大项、20小项具体措施通过网上督办考核平台进行公示,明确主办单位、工作时限、完成进度,通过平台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强化时限督导。二是调研督办。针对个别单位税收形势紧张、完成任务压力较大的情况,局领导经常性深入基层单位及重点企业调研,详细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加强对组织收入的分析督导。三是会议督办。按照专项行动开展时间进度,分别召开协调推进会、效果评估会、交流展示会、总结验收会等专题会议,按季度下发情况通报,定期刊发专题信息、简报,实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四是考核督办。设置专项保障绩效指标,将组织收入涉及到的税收计划执行、加强单税种管理等指标全部纳入绩效考核,合理分解任务,明确考评标准、考评周期及考核责任,各单位部门按照行动方案和绩效计划抓好工作落实,促进税收稳定增长。

        (责任编辑:李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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