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

09.06.2014  11:36
      为进一步完善价格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群众对价格的监督作用,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的价格秩序,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在全省开展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面向社会招募义务价格监督员150名。义务价格监督员将以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协助稳定物价为责任,对社区内的医疗服务机构、学校、商店、物业管理、社区服务中心等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及时向价格监管部门举报。
      据介绍,开展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可以扩大价格监督工作触角,拓展到价格工作各个领域,使经营者价格违法违规行为随时暴露在监管之下,同时又可以对价格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进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探索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适应市场经济的价格监管模式,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价格监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省发展改革委为此将专门成立义务价格监督员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
      据悉,此次义务价格监督员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律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行业协会推荐的代表、新闻媒体记者以及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文化素质、能坚持原则并热心价格服务和监管事业的居民委员会及社区工作人员中招募。义务价格监督员将履行宣传国家价格政策及法律法规、协助价格监管部门对市场价格进行监督、了解群众对市场价格的反应并及时举报市场价格违法行为、监督价格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情况、开展重要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调查研究等工作职责,对商品和服务价格明码标价及价格公示情况;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否有存在不正当的价格行为;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否执行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等进行全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