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投资公司】交通投资公司“三项规定”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

16.07.2015  10:44
      为有效防范公司经营管理和项目建设廉政风险,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和群众满意。近期,交通投资公司相继出台了《关于廉洁从业“九不准”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和《关于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规定》“三项规定”,切实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争做务实清廉表率、积极为广大管理服务对象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项规定”紧贴实际,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一是内容具体。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和工作人员的岗位风险点,按照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政要求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和厅党委16条实施意见,制定了“七个严禁”、“八个不得”、“九个不准”等三十多项具体规定。通过什么权能用、什么权不能用,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违反了怎么办,做实了规定的具体内容,将廉政制度具体化、廉政要求针对化、权力行使明确化。二是针对性强。“三项规定”针对党员干部如何律己、如何用权和经常可能遇到的廉政风险作出了详细规定。比如,严禁接受各种礼金、礼品或以检查、指导工作名义发送的咨询费、红包;不得参加服务对象提供的宴请、旅游和各种娱乐活动;项目开工建设时不得举办开工典礼,不邀请上级领导剪彩讲话;不准向从业单位推销工程材料、介绍施工机械、施工队或分包工程等,从一件件具体事抓起、抓小治大、针对性较强。三是涵盖范围广。“三项规定”相互配套、相辅相成、彼此呼应,增强了党风廉政制度的整体功能。既有工作期间廉洁从业的规定,又有节日期间廉洁自律的要求,既管八小时以内,又管八小时以外,对党员干部的职务行为、节日行为、生活行为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一份较为全面的权力清单、行为清单和交友清单,从而形成了对干部全方位的严格约束和刚性约束。     “三项规定”的实施,标志着交通投资公司党委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深化作风纪律建设、严纠“四风”问题、扎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必将为交通投资公司营造出勤政廉洁、纪律严明、作风务实、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