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积极支持建立 交通违法举报“随手拍”奖励机制

28.02.2019  15:40
        为切实增强交通安全社会监督责任,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协同治理,有效制止和惩处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今年1月,省财政厅会同省公安厅联合印发《青海省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决定从2019年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通过拍摄图片或视频,即“随手拍”,对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人,视情给予50—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举报奖励资金由各级财政统筹预算予以保障。       《办法》指出,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违规掉头、车道内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酒后或吸食、注射毒品后驾车,在道路上驾车追逐竞驶,载客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交通肇事逃逸等十二种违法行为。广大群众可通过“随手拍”向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微博、微信平台发送相关举报图片、视频,经查证属实并依法做出处罚后,即可兑现奖励。同时,该《办法》还对举报流程、奖励方式、免奖情形以及监督管理等内容做出明确规定。         省财政厅积极支持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奖励机制,必将充分调动、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交通违法举报、线索提供、协助调查的积极性,有效发挥严厉打击“马路杀手”、保证交通安全的财政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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