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改革力度,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

14.07.2015  19:06

----西宁市出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方案

 

 

棚户区改造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更是重大的发展工程,棚改能增加消费和投资、助力经济增长,可以完善配套设施、改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竞争力。同时,房地产行业与整个宏观经济的关系十分密切。如果能将棚改与利用存量商品房两者结合起来,不但可以加快安置速度,也能加快房地产行业的资金回笼,对盘活地方经济将起到重要作用。为消化存量房,盘活经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7月1日,我市出台了《西宁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了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力度。

方案》坚持的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原则;坚持异地安置,方便生活的原则;坚持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

方案》主要采取的安置方式:

以政府搭建平台,居民自主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统一实施安置;提供过渡用房等三种方式。

方案》涉及的改造范围:

对西宁市主城区内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且房屋主体和基础设施陈旧老化或缺失、缺乏系统保养和维修的楼栋、生活区,包括简易或砖木结构平房、筒子楼等进行棚户区货币化安置,全面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任务。

通过政府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是由政府统一主导,成立采购领导小组,制定采购细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统一进行采购。采购房源分为期房和现房,原则上以采购整栋(单元)为主。

方案》的出台,有利于居民自主选择满意住房,保证群众居住权,方便群众就业、就学、就医;有利于分层实施,梯度保障,优先满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需求;有利于减少安置过渡时间,降低安置成本,加快住房安置工作;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运行,消化存量商品房,稳定商品住房交易量;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和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有利于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