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法委对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督导

25.09.2015  10:34







        9月18日,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爱军、省高级法院政治部主任罗鹏先、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玉强等一行莅临西宁中院对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督导,院党组成员、四区三县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和政治处主任参加了会议。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玉强主持会议。

        会上,西宁中院院党组书记、院长乔健就全面推进全市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从全市整体进展、开展主要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打算三个方面进行了简要汇报,并提出了  “一个困难,三条建议”,即“一个困难”,西宁法院案多人少矛盾十分突出,案件量逐年剧增,法官工作压力大。“三条意见”一是在不突破法官员额39%的比例上限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法官员额数空置率,以化解案多人少矛盾。二是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期间,在加大法官责任的同时,待遇保障必须同步跟进。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在合理的审判权运行中,法官承担相应的审判责任,而不是单纯的追究法官责任。

        与会人员就司法体制改革相关问题进行了座谈,大家积极发言,主动提出各层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张爱军,对与会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解答。同时,对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紧盯时间节点。根据省高级法院下发的法院系统时间节点安排表,在年底前完成司法改革四项主要任务。第一阶段工作主要以程序性工作为主,但目前的工作需要发挥啃硬骨头的作风,确保入额考试、考核等工作顺利推进,同时吸取先行试点法院司改经验,要将考核工作、个人政审和廉政审查同步进行。二是紧盯主要任务和主要矛盾。主要任务就是人的工作,把好人员入额关。主要矛盾就是人的思想政治工作,第二批司法改革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三是对两级政法委书记提出要求。区县政法委书记要起到组织、协调、推动作用,在司法改革后要有所作为有所担当,针对政法委书记在工作中因种种原因无法开展工作的,要贯彻执行好孟建柱书记指出的“两个不变”,即“司法体制改革后,各地法院、检察院向党委报告工作不变;法院、检察院两长作为政法委常务委员不变。”同时,各级政法委还要出面协调人大常委会做好审判员任免工作,协调组织部门做好考核工作。最后,张爱军副书记指出,要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做好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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