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部署2018年全省“敬老月”活动

13.09.2018  17:30
  近日,省老龄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统一部署以“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2018年全省“敬老月”活动。      近日,省老龄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2018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统一部署以“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为主题的2018年全省“敬老月”活动。
  《通知》指出,今年“敬老月”活动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31日(10月17日为法定老年节),内容主要是5项:一是开展敬老爱老教育活动,结合改革开放40周年和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集中开展敬老爱老主题宣讲,广泛开展以家庭、社区为单位的敬老爱老实践活动,营造敬老爱老社会氛围。二是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深入老年人家庭、老年人社区、养老机构开展送温暖、送健康、送文化等走访慰问活动,为贫困、高龄、失能、留守、空巢、失独老人献爱心、解难事、办实事。三是开展老年维权活动,对老年法律法规和涉老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督导,集中开展老年服务和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严厉打击侵犯老年人权益的电信网络诈骗、金融诈骗、“以房养老”诈骗和保健品购物诈骗等犯罪活动,开展老年人防诈骗专项宣传活动。四是开展岗位敬老活动,各基层涉老部门、为老服务组织、公共服务窗口单位集中开展岗位敬老活动,围绕为老服务职能和岗位职责,推行文明服务、诚信服务、优质服务,提升为老服务效果。五是开展老年人经验传承活动,以“敬老月”为契机,组织年轻人学习老有所为优秀事迹,传承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的优良品德和优秀传统。
  《通知》强调,今年“敬老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共同组织好“敬老月”活动;要紧密结合实际情况,围绕今年主题,突出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和新时代敬老爱老特色,重点引导全社会增强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的关爱意识和老年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要紧密结合今年的活动主题,掀起宣传高潮,持续保持热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老年节”节日氛围和敬老爱老社会氛围。


编  审:王伟 编 辑:霍艳珺 供 稿:刘西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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