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让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09.02.2023  07:25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改革部署,也是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授权北京等十三个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2017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建立公益诉讼检察制度。

  2017年7月1日,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青海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制度的应有作用,全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切的突出公益问题,初步探索形成公益诉讼检察的“青海模式”。

  为全面总结青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社会各界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近几年,青海省检察机关每年都会通过白皮书形式反映青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期更好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共同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此次省检察院发布的《2022年度青海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白皮书》,全面总结了2022年度公益诉讼检察的工作情况及办案特点,全面回顾了公益诉讼检察的成效、经验和做法,以及全省检察机关聚焦地方实际和群众关注,通过能动履职向社会治理的“堵点”“盲点”发力,将检察职能延伸到背后的制度缺失、管理不到位等治理问题,对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透过《白皮书》,我们看到,刚刚过去的2022年,青海省检察机关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公益代表”的政治责任,致力服务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等重大决策谋划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探索推进三江源地区,环青海湖区域、祁连山南麓青海片区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巡回检察,守护大美青海绿水青山,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秉持为民司法、服务地方治理,青海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主动服务和保障大局,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作出不懈努力,对于加强公益保护、推进依法行政、促进国家治理,发挥了公益诉讼检察的独特作用。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这是突出以人民为中心,彰显人民立场价值导向,打造中国特色法治话语,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战略举措,期待青海公益诉讼检察能不断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水平,让群众更多感受到检察公益诉讼新理念带来的司法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