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年起将把违法企业纳入黑名单

22.12.2014  13:43
核心提示:   自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将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严重失信企业将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公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统计,大力推进诚

   自2015年1月1日起,我省将认真执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严重失信企业将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公示。

  为了进一步加强依法统计,大力推进诚信统计,建立保障企业独立真实报送统计信息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对于严重失信企业,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失信企业公示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情况等。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同时也将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管理等挂钩。

  《办法》规定,在政府统计调查中,有编造虚假统计数据;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数额较大或者虚报率、瞒报率较高;有其他严重统计违法行为,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都会被列入黑名单。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期限为1年。在公示期间,企业认真整改到位,经企业申请,履行公示职责的政府统计机构核实后,可以从公示网站提前移除失信企业信息,但公示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企业整改不到位,公示期限延长至两年。在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期间,政府统计机构应当重点检查企业遵守统计法情况,再次发现企业有统计违法行为的,公示期限延长至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