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阻碍执法 一家三人获刑

17.07.2017  22:04




    近日,乐都区人民法院审结张某等三人妨害公务罪一案,分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行某有期徒刑十个月,任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2017年1月6日早8时许,德令哈市公安局四民警至乐都区公安局请求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张某财,后乐都区公安局民警配合德令哈市公安局民警至乐都区洪水镇姜湾村张某财家中。在实施抓捕过程中,张某财家属与民警发生争吵。在民警出示证件并告知执行公务的情况下,被告人张某(犯罪嫌疑人张某财之子)脚踹民警,并手持斧头与民警对峙;被告人行某(犯罪嫌疑人张某财之妻)手持木棒击打一民警手部,并打落摄像机;被告人任某(犯罪嫌疑人张某财之母)撕扯一民警衣领,并咬伤右手。期间,被告人张某将自家狗拴在停放于大门口处的拖拉机前,致使民警呼叫支援时被狗咬伤腿部、左小臂。经鉴定:二民警的伤情为轻微伤。后在乐都区洪水派出所民警的支援下,张某财被带至停放在其家大门口的警车内。随即被告人张某手持锄头、被告人行某手持砖块阻拦警车,被告人任某手持木棒敲打警车玻璃,致使警车无法离开。当日10时许,乐都区公安局民警赶至现场,将三人带至乐都区公安局。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行某、任某法制观念淡薄,在公安机关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时,以暴力方法阻碍其依法执行职务,并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公务活动,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三人自愿认罪,可视为其有悔罪表现、对三被告人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用好红色资源筑牢初心使命省民政厅不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近日,省民政厅组织党员干部职工赴海北州原子城纪念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中心参观学习,追忆峥嵘岁月,赓续红色基因,丰富学习内涵,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增信走心有新意......民政厅
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
  9月24日,青海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副省长、省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匡湧主持召开......民政厅
阿更登副厅长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
  10月12日,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阿更登率队深入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峰镇纳家村,调研指导厅系统驻村乡村振兴工作。互助县委副书记、县长王国栋,县委副书记赵以鸿到村陪同调研......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