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格尔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进一步完善

15.10.2014  13:23

  近年来,格尔木市不断加快建立和完善救灾应急储备体系,加大应急资金、物资投入力度,规范管理水平,切实增强救助快速反应能力,有效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水平,为灾害防御、抢险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狠抓应急救灾制度建设。 先后制定出台《格尔木市重大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格尔木市救灾物资管理办法》、《格尔木市救灾粮发放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从根本上保证了救灾物资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二是强化救灾物资储备管理。 加强精细化管理,救灾物资的进出库手续严格按照格尔木国家粮食储备库物资进出库手续办理,彻底杜绝了救灾物资进出库的随意性,有效保障了储备物资的防腐、防鼠、防潮的“三防”要求。救灾储备物资按面粉、救灾帐篷、棉制品等分类存放,不定期巡查救灾物资储备库,及时清扫整理、通风换气;对于易腐蚀、易受潮、易变质的衣物、面粉等救灾物资进行定期的补充、轮换更新;专门配备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救灾物资万无一失。

   三是加快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目前已建成面积为13349平方米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和1300平方米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各一座,各类物资储备充足,并配专人进行管理。救灾面积覆盖全市,同时辐射西藏、甘肃、内蒙、宁夏、新疆等省区的42个城市、330个区县共计7583万人。今年对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了维修改造,项目投资90万元。“十三五”期间计划再新建一所功能完善,储存量较大的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计划投资4000万元。

   四是规范救灾物资发放工作。 在开展救灾救济工作中,救灾款物发放程序规范,操作严谨,手续齐全。救灾款物救助范围和对象符合有关规定,发放救灾款物的过程符合规定程序,救助对象准确、重点突出,未发现挤占、私分、冒领等问题,有效保障了灾民和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

  (海西州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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