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区开展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 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可自愿申请

18.10.2016  07:39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城北区获悉,为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在残疾人服务领域积极发挥作用,该区今年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原则,以公开招投标方式引进专业残疾人服务商,将城北区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小桥建设巷社区、朝阳社区、马坊盐庄社区残疾人之家无偿提供给青海慧灵智障人士工作站、大洋乾坤劳保用品有限公司等服务商作为残疾人服务场所,提供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帮助就业、人文关怀等服务。

  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对象主要为具有城北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残疾人;在就业年龄段内(16周岁至59周岁),有服务需求的智力、病情基本稳定且无传染性疾病的精神及其他类别的残疾人,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愿申请选择。凡有服务需求的残疾人,由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根据托养对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评议,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人是否享受残疾人服务的意见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符合条件的报镇(街道)残联审核。镇(街道)残联对上报的相关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在申请表上签署审批意见报城北区残联备案。区残联对上报的相关资料进行备案,在5个工作日内,将确定的服务对象名单提供给政府购买服务中标的服务商,服务商按照提供的名单和商定的服务标准开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