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西宁信法守法

09.05.2014  05:02
      法治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近年来,西宁市大力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制定出台了《法治西宁建设纲要》、《关于开展法治西宁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西宁”创建活动,推出了“法律七进1+N”西宁模式,全市创建了一大批国家和省市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我市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城市创建先进单位”,依法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构建和谐西宁奠定了坚实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了加强法治建设的新要求,表明了党中央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和信心。省委、省政府对法治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将其作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严格依法治理。当前,西宁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的凸显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大量存在,特别是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土地征用、城市拆迁、公民维权等引发的矛盾和纠纷增多,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任务依然艰巨,法治西宁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必须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重要要求,加快依法治市步伐,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实现全民信法守法,促进城市平安有序、社会和谐稳定。
      要依法治吏依法用权。政府守法是法治西宁建设的核心,干部守法是法治西宁建设的关键,公民守法是法治西宁建设的基础。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知法、懂法,身体力行,做到依法行政,行政权力要授予有据、行使有规、监督有效,做到依法治官、依法治吏、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带动全社会尊崇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要夯实信法办事基础。要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落到实处,强化群众对法律的信任感,破除“权大于法”的错误思想,纠正“信访不信法”的不当言行。要引导全体公民做到知信合一,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认真履行义务,扩大法治的说服力和公信力。要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渲染、渗透、支撑作用,使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一言一行守规合法,说话办事唯法是从。要对法纪存有极大敬畏感。法律是高悬在每个人头顶上的利剑,违法者都受惩处。要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规党纪作为行为“高压线”,严格按照法纪办事行事,多一些自律、少一些放任;多一些自省、少一些盲从。把对法纪的敬畏,内化为自身的自觉行动,始终在法纪的“笼子里”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平安生活。要依法维护和实现群众合法权益。以法治建设保障民生、维护民利、发展民主。努力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正确把握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任何人在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面前都应牢记,有理无理都不能闹,闹则违法;对各级干部来讲,群众讲的对与不对都应该听,耐心交流。要发扬基层民主,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提升社会自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