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尔木法院:不断加大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的力度
格尔木市法院深刻认识到司法廉洁是人民法院的立身之本,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和法官在人民群众中的司法形象、关系到审判工作服务大局和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法院事业能否得到健康发展。院党组书记陈居建院长强调在2015年的工作中,要通过以下措施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司法公正,更好地树立人民法院廉洁形象。
一是紧抓制度保障。推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的重要措施,是市法院审判工作目标和任务实现的重要保障。我院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党风廉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司负责日常事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要达到齐抓共管的效果、营造司法廉洁的氛围。
二是紧抓思想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形成了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市法院的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党风廉政重要讲话的学习和领悟,通过不断学习来加强思想建设;要把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在工作中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出现;要长期紧抓思想建设,在“诱惑”“金钱”面前要经得起考验,时刻牢记 “法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越的”重要指示。
三是紧抓队伍管理。市法院院党组是党风廉政的第一责任人,不仅要洁身自好、正心修身,主动适应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严查严管的新常态、约束自我的新常态;更要肩负起管好每一位法官和工作人员的重担,要以更严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严的纪律进行管理,把捍卫全体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纯洁性作为第一要务。
四是紧抓作风建设。市法院政工纪检部门将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内容,加强党风作风监督工作,要将检查监督日常化;同时要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在全院范围内起到榜样作用。